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保障一汽集团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和成立协调服务办公室的通知
(长府办发〔2012〕15号)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确保一汽集团“十二五”期间重点项目建设平稳顺利,进一步加强沟通与交流,做到渠道畅通、信息对称,更好地支持和服务一汽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保障一汽集团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成立协调服务办公室。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保障一汽集团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组成
1.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一汽集团副总经理、市发改委、工信局、汽车办、建委、国土局、规划局、市政公用局、交通局、公安局、西新开发区和供电公司组成。
2.联席会议由常务副市长肖万民和一汽集团副总经理董春波召集。
3.联席会议下设一汽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办公室,办公室以汽车办为主体。
(二)联席会议职责
1.联席会议定期或不定期研究一汽集团在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联席会议要及时对一汽提报的问题进行研究,必要的提报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程
1.联席会议实行定期例会制,每季度第一个月前10日内召开。如遇紧急问题需要研究,应立即召开会议。
2.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
3.联席会议议题由协调服务办公室与有关方面研究确认后提交会议。
4.联席会议须形成会议纪要。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会议纪要要求抓好落实。
二、成立一汽集团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办公室
(一)工作职责。一汽集团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办公室是一汽集团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的办事机构。主要任务是沟通信息、了解动态、协调服务。具体职责是:
1.建立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一汽重点项目建设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与有关方面交流与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畅通、对称。
2.对一汽集团提出的项目建设需求或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协调和梳理,重大问题及时提交一汽重点项目建设联席会议研究。
3.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加强项目建设跟踪和督办,并将有关情况报市委、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