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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上海工会开展2011年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的通知

  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于9月5日前,将金秋助学活动和阳光就业活动总结报告和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市总保障工作部。

  联系人:顾佳

  联系电话:63211939-3151

  电子邮件:guj@shzgh.org

  附件:
  2011年工会金秋助学和阳光就业行动情况统计表

  ﹍﹍﹍﹍﹍﹍ 区(县、局、产业)总工会  填报人:﹍﹍﹍﹍﹍﹍ 联系电话:﹍﹍﹍﹍﹍﹍
编号项目数量
(01)(A)2011年助学活动共筹集资金(万元) 
(B)其中各级党委政府资助(万元) 
(C)其中社会捐助(万元) 
(D)其中各级工会投入(万元) 
(E)其中其它方面筹集(万元) 
(02)(A)2011年助学活动共发放助学款(万元) 
(B)其中小学和初中阶段(万元) 
(C)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万元) 
(D)其中大专以上(万元) 
(03)(A)2011年助学活动中共资助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子女(人) 
(B)其中小学和初中阶段(人) 
(C)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人) 
(D)其中大专以上(人) 
(04)(A)2011年助学活动中共资助困难农民工子女(人) 
共发放助学款(万元) 
(B)其中小学和初中阶段(人) 
发放助学款(万元) 
(C)其中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人) 
发放助学款(万元) 
(D)大专以上(人) 
发放助学款(万元) 
(05)(A)2011年助学活动中共资助困难单亲女职工子女(人) 
共发放助学款(万元) 
(06)(A)区(县、局、产业)共有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人) 
(B)其中应届毕业生(人) 
其中往届毕业生(人) 
(07)(A)共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实习见习机会(人次) 
(08)(A)向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技能培训(人次) 
(B)帮助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次) 
(09)(A)共举办就业招聘会等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场) 
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个) 
(10)(A)运用国有大中型企业、劳模企业、社会爱心企业及政府公益性岗位等资源,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个) 
(11)(A)共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指导(人次) 
(B)提供创业培训(人次) 
(C)提供小额担保贷款(人次) 
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元) 
(12)(A)共帮助落实对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扶持政策(人次) 
(13)(A)共帮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人次) 
(14)(A)共资助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人次) 
(B)发放求职补贴(万元) 
(15)(A)在本地就读的尚未签约就业的应届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含本地和外地生源学生)(人) 
(16)(A)往届未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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