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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1年工会统计年报调查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2011年工会统计年报调查的通知
(沪工办发〔2011〕39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及时准确地掌握工会组织建设等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发挥工会统计信息在指导和推动工会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全国总工会的部署,开展2011年工会统计年报调查。现将《2011年度上海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及调查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工会统计工作,切实加强对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坚持实事求是,保证数据真实、准确,按期高质量地完成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任务。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2011年度上海工会统计年报调查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2011年全国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通过工会统计年报调查,及时准确地掌握工会组织建设及工会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为各级工会开展工作和参政议政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调查对象、范围和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对象为本市所有的工会基层组织和基层以上组织;本次调查采用全面调查方法,由各级工会分别填报相应的统计调查表。

  三、调查表式和内容

  本次统计年报调查的基本表式包括《2011年度基层工会调查表》和《2011年度基层以上工会调查表》两种。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工会组织建设;(2)工会干部协管和教育培训工作;(3)工会保障工作;(4)工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民主管理工作;(5)工会劳动保护工作;(6)工会法律工作;(7)工会经济技术工作;(8)工会财务和经审工作;(9)工会宣传教育和职工文化体育工作;(10)工会国际和对外交流工作;(11)工会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等。

  2011年第三季度中的《工会签订集体合同情况表》,由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在相应职能部门的配合下填报,所填数据必须经工会相应职能部门领导认可,季报随2011年年报数据库一同上报上海市总工会办公室(电脑室)。

  四、统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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