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农业局关于申报2012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农民专业合作社:
根据《2012年三亚市培育和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方案》的要求,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申报财政扶持项目:
一、新成立、有章程、有基地、有固定办公场所,在工商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开办扶持经费;
二、获得市、省示范社的合作社给予项目扶持经费;
三、对注册产品商标、开展农产品标准认证、建立网站、农超对接等创建自主品牌的合作社给予项目扶持经费。
申报时间:2012年4月23日至5月15日,逾期不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