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海事大学交通工程等15个专业纳入本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第一批次录取的批复
(沪教委学〔2012〕32号)
上海海事大学:
你校《上海海事大学关于安排本科专业在第一批招生录取的请示》(沪海大学字〔2012〕97号)收悉。根据本市招生工作调整批次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交通工程等15个本科专业自2012年起纳入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第一批次进行录取(具体专业名单见附件)。
希望你校积极做好批次调整的各项准备,稳妥推进招生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上海海事大学纳入本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第一批次专业名单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附件:
上海海事大学纳入本市普通高校统一招生第一批次专业名单
序号
| 本科专业
| 对应博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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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交通工程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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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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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会计学
| 交通运输经济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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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经济学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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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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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机械类
| 物流管理与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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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工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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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测控技术与仪器
|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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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法学
| 航运法律与管理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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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旅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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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环境工程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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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电子信息工程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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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通信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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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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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热能与动力工程
| 轮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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