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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工会2012年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上海工会2012年农民工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工总法〔2012〕43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现将《上海工会2012年农民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和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Ο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上海工会2012年农民工工作要点

  上海工会2012年农民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加强农民工工作的各项要求,把农民工工作纳入工会工作全局,继续从组织入会、权益维护、教育培训、服务管理、援助帮扶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重点推动落实惠及广大农民工群体的各项民生政策,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以发展新生代农民工入会为重点加强组织入会工作

  1、根据“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和“两个普遍”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将发展农民工入会列为工会组建重点工作,并在工会组建指标体系中单列考核。

  2、积极探索创新工会组建方式,提高工会组织服务水平,增强工会组织活力,扩大工会组织在农民工群体中的认知度、接受度,激发农民工入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吸引农民工群体主动加入工会。

  3、以发展新生代农民工入会为重点,积极开展劳务派遣工入会集中行动,消除农民工入会的空白点和盲区,进一步提高工会组建率和农民工入会率。

  二、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为重点加强权益维护工作

  1、进一步推动惠及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密切关注农民工“综保”向“城保”过渡工作的推进情况,倾听、反映农民工群体的呼声。推进政府逐步将农民工服务和管理工作统一纳入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保障机制的不断完善。

  2、积极配合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认真做好农民工工资集中清欠工作,确保农民工能及时足额领取到劳动报酬,避免发生影响社会正常秩序的群体性讨薪行为。

  3、已建工会企业要大幅度提高集体合同制度、工资协商制度的建制率,积极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对农民工群体特殊权益的保护。企业在与职工就工资水平、增长幅度、劳动定额、薪酬结构、带薪年休假等开展集体协商时,力争覆盖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在农民工较集中、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要大力推行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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