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坚持实现双赢、共建和谐的原则。非公企业劳动竞赛要以是否有利于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是否有利于职工根本利益实现、是否有利于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衡量标准,实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企业增效、职工增收、共建共享、和谐发展”的理念。
二、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
1、主要目标:到“十二五”期末:
(1)劳动竞赛覆盖本市已建会的规模以上实体实地型非公企业达到80%以上,参赛职工达到已建会的规模以上实体实地型非公企业从业人员的80%以上。
(2)参赛的非公企业劳动关系“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
(3)由市总工会、市社会工作党委和市工商联共同选树“上海市非公企业劳动竞赛示范单位(企业)”100个、“上海市非公企业劳动竞赛先进单位(企业)”400个。
2、总体要求
一是与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要广泛开展“创先争优学雷锋”活动,发挥劳动竞赛凝聚力量、集聚智慧、激发活力、鼓舞斗志、促进发展的优势,充分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要立足班组、面向企业,广泛开展“六大行动”,引导和激励职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对标找差、达标创优,你追我赶、创先争优。
二是与深化职工素质工程相结合。要通过开展劳动竞赛,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引导职工学知识、比技能,始终保持和发扬工人阶级的先进性,全面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技能、民主法治、身心健康、社会文明素质,实现职工的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上海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所需要的高素质职工队伍。
三是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相结合。劳动竞赛要与企业发展在目标上同向,决策上同步,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融为一体。要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服务、节能减排、增收节支等方面开展劳动竞赛,不断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与构建和谐企业文化相结合。要通过开展劳动竞赛,引导企业主尊重职工、关心职工、爱护职工,引导职工增强企业归属感、价值认同感和主人翁责任感。推动企业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把企业打造成企业主与职工的利益共同体,构建和谐向上的企业文化。
五是与增强基层工会活力相结合。要通过开展劳动竞赛,有力促进基层工会组建、民主管理、维权保障、文体活动等各项重点工作,努力形成互相促进、相得益彰、良性互动、共同提高的工作局面,不断增强非公企业工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劳动竞赛成为提高非公企业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