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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中共上海市社会工作委员会、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深化本市非公企业劳动竞赛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总工会、中共上海市社会工作委员会、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深化本市非公企业劳动竞赛的指导意见
(沪工总经〔2012〕53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各区县社会工作党委、工商联,各有关单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非公有制经济(简称非公经济)得到快速发展,非公经济职工队伍日益壮大,非公经济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开展非公企业劳动竞赛,是凝聚职工智慧和力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党群组织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需要;是激发职工创造活力、促进职工全面发展的需要;是服务企业发展,建设和谐企业的需要;是发扬工人阶级先进性、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的需要;是发挥工会组织优势、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需要。为进一步推动非公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社会,现就深化本市非公企业劳动竞赛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促进上海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08〕16号)和《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当好科学发展主力军、打好创新转型攻坚战”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沪工总经〔2011〕33号)精神,以“携手保增长、和谐促发展”为主题,以“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为主线,以开展岗位建功、职工创新、技能登高、节能减排、劳动保护、团队创先等六大行动为重点,以班组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为载体,广泛深入开展非公企业劳动竞赛,推动非公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上海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建功立业。

  2、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原则。非公企业劳动竞赛,要在劳动关系比较规范的单位开展;要紧紧围绕企业关心、职工关注的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开展;要突出重点,凝心聚力,做到企业行政支持、职工欢迎。

  二是坚持注重实际、体现实效的原则。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企制宜,选择符合企业实际的竞赛内容和实现途径,体现非公企业劳动竞赛的特点和规律,做到由点到面、逐步深化,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重点推进、全面提升;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管理创新、服务创优、效益创佳、素质提升、活力释放,引导劳资双方相互尊重、平等共商、共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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