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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学雷锋我践行”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暑期将组织这240位同学走出校园,进行文明礼仪展示和志愿服务践行活动。通过到社区、到老人活动中心、到阳光之家、到军营、到公共服务场所参与志愿服务、宣传文明礼仪,向社会展示“星一代”的文明礼仪风采,综合各方面情况,授予200名学生为“上海市中小学生礼仪之星”称号。
  五、活动安排
  1.2012年5月10日前,各区县教育局、中职德研会推荐出校园文明礼仪之星,并将相关材料(如照片、500字以内的事迹介绍、活动视频等)报送评选活动办公室。
  2.2012年5月中旬起,评选活动办公室将在东方网、心域网、上海中学生报上刊登推荐学生的相关事迹,并发动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网上和其他方式投票。
  3.2012年5月30日学生投票结束。
  4.2012年6月2日-6月3日,组织所有推选出的学生进行礼仪风采展示。礼仪风采展示分两部分内容:1.知识问答,主要考察基本礼仪和常识。2.情景即兴表演,设定具体礼仪场景,由评委提问,候选人合情合理、机智灵活运用所掌握的礼仪知识,诠释日常礼仪行为规则,考察口头表达、仪容仪表等综合素质。根据投票和礼仪风采展示成绩产生出小学组60名、中学组150名、中职组30名,合计240名为礼仪之星候选人。
  5.2012年6月30日,举行暑期志愿服务践行活动启动仪式暨文明礼仪示范培训。
  6.2012年7月-8月,安排礼仪之星候选人到社区、到老人活动中心、到阳光之家、到军营、到公共服务场所(地铁站、公交车站、公共绿地、文化场馆)参与志愿服务、宣传文明礼仪。
  7.2012年9月10日前,礼仪之星候选人将撰写的礼仪日志上传评选办公室。
  8.2012年9月上旬,综合暑期志愿服务践行活动表现,授予200名学生为“上海市中小学生礼仪之星”称号。
  9.2012年9月30日前,将礼仪之星撰写的礼仪日志汇编成册。
  10.2012年10月20日,举行2012上海市中小学生礼仪之星颁奖仪式。
  六、活动要求
  1.各学校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展示学生礼仪风采的同时,要引导学生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充分展示上海学生的文明形象和青春风采。
  2.各学校把本次活动作为2012年“学习雷锋精神,展示时代风采”的重要内容和平台。把践行上海城市精神与广大中小学生提高自身文明礼仪素养,加强社会责任感紧密地结合起来。
  3.各区县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运用校电视台、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栏及各校的班团会课等形式宣传本次活动的相关信息。上海教育报刊总社、东方网、心域网、也将利用自身媒体优势、分阶段宣传报道上海学生文明礼仪之星推荐和践行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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