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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上海市公务员培训计划》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上海市公务员培训计划》的通知
(沪公局发[2010]12号)


各区县党委组织部、政府公务员局,各部、委、办、局干部(人事)部门:

  现将《2010年度上海市公务员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上海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2010年度上海市公务员培训计划

  根据《上海市“十一五”公务员培训实施计划》(沪委办发〔2007〕19号)的要求,现对2010年度本市处级(含处级)以下公务员培训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以及九届市委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培训管理和运行机制,落实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全面完成本市“十一五”公务员培训实施计划任务,促进本市公务员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不断提升。

  二、培训任务和安排

  (一)初任培训

  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适应能力,促使其尽快完成角色转变。2010年,在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集中培训和基层实习锻炼的同时,组织其在试用期内完成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和依法行政课程的培训。

  1、公共科目集中培训。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委托市干部培训中心承担具体的教务教学工作。

  2、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实习锻炼。由各单位按照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实施。

  3、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和依法行政课程的培训。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培训标准和考核,委托市干部培训中心等有资质的机构组织实施。

  (二)任职培训

  着力提高晋升职务的公务员胜任领导工作能力。2010年,举办2期处级领导职务公务员任职培训班,举办1期处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培训班。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各区县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任职培训。

  1、处级领导职务公务员任职培训。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委托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承担具体教务教学工作。有关单位负责按照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调训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2、处级非领导职务晋升培训。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委托市干部培训中心承担具体教务教学工作。有关单位负责按照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调训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3、区县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任职培训。由各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培训计划,统筹负责组织实施。

  (三)专门业务培训

  重在提高公务员的业务工作能力,根据不同部门和岗位的需要,加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2010年,组织开展处级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班等5个类别专题培训班(见附件1)的培训工作,并认真组织开展各系统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确保每位公务员专门业务年度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

  1、处级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班等5个专题培训班。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委托市干部培训中心承担具体教务教学工作,有关单位按照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调训要求,安排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2、各系统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由各部、委、办、局干部(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并填写《2010年度上海市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备案表》(见附件2),在3月底前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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