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务员局关于举办2010年度本市处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应急办主任)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专题研修班的通知
(沪公局发[2010]34号)
各区县应急办,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干部(人事)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6-2010年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国办发〔2006〕105号)和《关于在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中开展
突发事件应对法培训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36号)要求,为加强本市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总结上海世博会应急预案管理经验,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干部组织、编制、管理应急预案的能力和水平,特举办2010年度本市处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专题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增强处级领导职务公务员的忧患意识、法律和责
任意识,提高组织、编制、管理应急预案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和执行力。
二、培训对象
各区县应急办负责人,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应急管理岗位处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应急办主任),各相关单位应急办主任(详见附件)。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上海“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编制情况,上海世博会应急准备与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情况交流,以及处置雨雪冰冻、群体性事件等应急预案桌面推演和现场观摩教学等。
四、培训方式
专题研修班采取全脱产住读,培训时间为2010年12月13日(周一)至12月17日(周五),培训地点在市委党校(虹漕南路200号)。
五、培训考核
学员经考核、考试合格的,颁发结业证书。
六、报名方式
各有关单位应于2010年11月30日前将学员名单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市应急办应急管理协调处。联系人:朱轲冰,联系电话:23119023,传真:23119013,电子邮箱:yjgl@shangha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