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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沪体竞〔2010〕567号)


各区县体育局、市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上海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 海 市 体 育 局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适应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需要,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深入推进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夯实上海为建设体育强国作贡献的基础, 根据上海市体育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精神,现就进一步深化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进一步推动我国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重要指示为依据,以服务奥运、全运战略,突出后备人才培养为主线,着力落实“上项目、上规模、上水平、提高成才率”的工作方针,坚持举市体制,整合各方资源,不断改革创新, 加强科学管理,提高科技含量,推进标准化建设,为建设体育强市和体育强国作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目标:要围绕上海竞技体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逐步形成以市级体校为龙头、区(县)体校为基础、普通学校为依托、各种社会力量办训为补充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十二五”期间,本市力争创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不少于30个,建设区(县)高标准高质量的综合体校18所以上,全市从事课余训练的青少年运动员达20000人,积极推进“百千万队伍建设工程”(培养100名优秀教练员领军人物、建设1000名优秀后备人才苗子库、各级各类体校在训在册运动员达10000名),上海组队参加全国青少年最高级比赛获得的奖牌数比“十一五”有突破,努力完成向市优秀运动队输送800名运动员的指标。
  (三)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学校支持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体现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公益性及社会事业的特征;坚持培养工作与吸纳国际先进理念、方法和模式相结合的原则,提升上海竞技体育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坚持进一步“选好苗子、打好基础、系统训练、积极提高”的指导原则,遵循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和运动项目基础训练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保障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全面提高运动员的文化素质,为每一个运动员的终身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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