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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授予上海市五一巾帼奖(标兵)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的决定

上海市总工会关于授予上海市五一巾帼奖(标兵)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的决定
(沪工总经〔2012〕55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近年来,全市广大女职工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投身上海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伟大实践,在上海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勇挑重担、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进一步弘扬先进,激励广大女职工建功立业,上海市总工会决定:授予第四届上海市五一巾帼奖(标兵)集体上海航天电子技术研究所微组装工艺班组等5个集体“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荣誉称号;授予第四届上海市五一巾帼奖(标兵)个人冯林音等10位同志“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再建新功。希望全市广大女职工以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努力工作,提升素质,创新进取,掀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为上海“十二五”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章)名单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章)名单

  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状名单

  上海航天电子技术研究所微组装工艺班组

  闵行区法律援助中心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动力厂供水车间污水处理综合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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