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实施意见
(成办发〔2012〕26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整的先进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2〕7号)精神,现就我市建设完整的先进的回收、运输、处理、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逐步形成政府推动、市场调节、企业运作、社会参与的废旧商品回收机制。在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运营的基础上,扩大再生资源物资的回收范围,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完整的先进的回收、运输、处理、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
二、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间,以深化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运营工作为重点,以先进技术为支撑,以提高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率为核心,培育5个年交易额上亿元的废旧商品回收市场(分拣中心),2个年交易额达5亿元的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基地。全市初步建立起网络完善、技术先进、分拣处理良好、管理规范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废旧商品主要品种回收率达到70%。
三、工作重点
(一)合理规划布局。各区(市)县在编制或调整城市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的需要,合理布局废旧商品回收网点、回收交易市场、回收利用基地。
(二)抓好主要品种回收工作。通过专业回收、垃圾分类处理等途径切实做好回收工作,提高废金属、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废旧机电设备、废轮胎等品种的回收率;进一步强化报废汽车的统一回收和集中拆解;做好废铅酸电池、废弃节能灯等易污染环境的品种的回收处理,防止环境污染;按照《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相关规定,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拆解。
(三)升级改造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利用电子商务对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分拣中心)进行升级改造,改变传统回收方式,推动电子交易、电子结算。鼓励现有的再生资源市场调整经营结构,增加废旧商品回收交易。采用现代分拣分选设备,提高废旧商品分拣处理能力。将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改造建设成为具有储存、集散、交易、分拣、初级加工、信息发布等功能的大型区域性或专业性废旧商品回收交易市场,提高回收交易市场的集散和辐射能力。
(四)完善社区回收网络建设。推广“在线回收”、“电话预约”等新型服务方式,鼓励尝试押金回收、以旧换新等灵活回收方式,提升回收水平;结合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推进居民废旧商品分类收集;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居民社区与回收企业建立废旧商品定点定期回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