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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等三个专项规划的通知

  我区地震、干旱、洪涝、沙尘暴等多种自然灾害频发、突发,全区97%的国土面积位于地震基本烈度Ⅶ度以上的高值区,中南部地区“十年十旱”,地震和干旱等灾害是我区长期防御的主要自然灾害。全球气候变化导致极端性灾害天气的可能性不断增大,将对我区产生全方位、多层次的影响。
  面对严峻形势,我区综合防灾减灾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不够,体制机制建设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不够完善,还不能满足重特大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需求;应急通信、指挥和交通装备等水平落后,科技支撑基础薄弱;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还需进一步提升,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亟待加强。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统筹考虑各类自然灾害和灾害过程各个阶段,综合运用各类资源和多种手段,努力推动防灾减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城乡区域建设相结合、与应对气候变化相适应,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全面加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各部门间的协同配合,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防灾减灾。
  --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从战略高度统筹谋划防灾减灾工作,着力发挥减灾委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重点解决防灾减灾领域的突出问题。
  --以人为本,科学减灾。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重点,重视防灾减灾科技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全面提高防灾减灾意识和技术支撑水平。
  --注重预防,协同推进。加强自然灾害风险调查评估、监测预警预报、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工作,坚持防灾、抗灾和救灾相结合,协同推进灾害管理各个环节工作。
  (三)总体目标。
  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反应迅速、纵横联动、指挥高效、协调有序、保障有力、覆盖全区的防灾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应对重特大自然灾害能力和城乡社区综合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技能进一步增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保障,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到2015年,全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容面积达到24000平方米,保障紧急救助和转移安置灾民8万人-12万人。创建25个国家级、50个自治区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自然灾害预警评估能力建设。健全各级减灾综合协调机构,建立各有关涉灾部门监测预报信息互通互报机制,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加强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应急评估、损失评估、社会影响评估、防灾减灾绩效评估能力建设,完善重特大自然灾害综合评估机制,增强灾害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提高灾害评估的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全面开展以县级为调查单位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与减灾能力调查,摸清自然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底数,查明主要灾害风险隐患。完善自然灾害风险管理机制,减轻灾害损失风险。开展各类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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