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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各级党政干部深入企业主动服务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各级党政干部深入企业主动服务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年初以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稳中求进、稳中求快,全力推进“深化改革、推进创新、提升文明、改善民生”等重点工作,实现了首季“开门红”,保持了经济持续增长。同时也要看到,当前经济形势仍然严峻复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意见,现就全市各级党政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企业、主动服务,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转变作风。各级党政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定发展信心,保持发展激情,咬定“双过半”和全年工作目标不放松,促进经济尽快企稳回升。要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制落实,市委常委要继续实行包区县,副市长要深入分管一线,限时解决各类重点难点问题。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转变作风、迅速开展行动,认真组织广大党政干部深入企业、深入项目、深入一线,采取有效举措,主动做好服务,切实帮助解决困难问题,推动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做好经济运行组织协调。抓市场,帮助企业应对困难,扩大国内外市场份额;抓龙头,带动配套企业发展;抓中小微企业,帮助企业稳定生产和就业;抓要素,做好煤、电、水、气、运等协调工作;抓新建项目、产业集群投产运营,促其早日形成生产能力。

  三、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严格落实项目推进责任,与企业密切联系沟通,及时解决制约项目开工建设的问题,确保首批200个重大项目上半年全部开复工;其余88个项目9月底前全部开复工。同时,抓好已开工项目跟踪调度,确保新建项目按期投产、运营。

  四、努力稳定房地产市场。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确保完成保障房建设任务。继续抓好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城郊村房屋征收工作,加大土地收储力度。积极探索、启动住房租赁市场;强化服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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