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培育出口新生力量。全省在“十二五”期间培育有资质、有业绩、有增长的出口新企业20000家,使其成长为扩大出口的新生力量。
(四)努力开拓国际市场,积极应对贸易摩擦。
1.全方位开拓国际市场。按照《全省国际市场开拓指导计划》,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引导企业积极走出去抢占市场。在巩固日本、欧盟、美国等传统市场的同时,全力开拓非洲、南美、东欧、中东、中亚等新兴市场。每年确保参加国际市场开拓活动100场,年参展企业达2000家,重点推进25个重点展会,使之成为企业欢迎、高效务实的开拓国际市场的有效平台。
2.加强出口品牌培育。制定产业政策,为出口品牌成长提供政策支持。提高品牌意识,鼓励企业租品牌、买品牌、创品牌,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商标的产品出口企业,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PCT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和国际专利注册,增加商标和专利的国际注册数量,维护企业海外商标权益。通过政策引导,每年商标境外注册100件。到“十二五”末期,争取境外商标注册达到1000件,境外商标注册企业达到600户。把品牌建设的重点放在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上,尽快建立出口产品自主创新体系。
3.强化国际贸易摩擦案件的应诉。建立贸易摩擦应对机制和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体系,制定贸易摩擦应对预案。研究制定技术标准、安全标准、碳标准等非传统贸易摩擦的应对预案,推进趋势预警、主要贸易国技术法规和标准预警、重点产品预警和专项预警的体系建设。
(五)积极扩大进口。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进口贴息、进口信贷等政策措施,推动扩大进口。积极扩大经济持续发展所需能源和重要原材料的进口;积极增加适用结构调整需要的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的进口;增加满足群众需求的生活消费品及文化消费品的进口。
四、加快对外贸易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制和奖惩机制。把加快对外贸易发展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程。省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对外贸易大省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外经贸厅对各市采取分市承包责任制,落实发展目标,实施业务指导,开展目标考核。各市政府要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对外贸易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外贸易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将责任目标落实到各县(市、区)、各重点企业,实施严格考核。实行考核与奖惩挂钩,促进对外贸易加快发展。省和各市相关部门要向重点出口企业派联络员,帮助企业解决出口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