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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转关于淘汰生产工艺落后马铃薯淀粉企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充分认识淘汰生产工艺落后马铃薯淀粉企业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固原市现有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209家。其中5000吨以下的131家;5000吨至10000吨的有61家;1万吨及以上的17家。固原市仅年产5000吨以下马铃薯淀粉企业年排放化学需氧量就高达1万余吨,占固原市工业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的70.63%,占全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7.14%,污染严重,耗水量大,且化学需氧量减排潜力巨大。淘汰生产工艺落后马铃薯淀粉企业,对改善固原地区环境质量,确保完成自治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快淘汰生产工艺落后的马铃薯淀粉企业,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增长、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的重大举措。“十一五”期间,我区先后淘汰部分马铃薯淀粉小作坊和小企业,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对淘汰小淀粉企业认识存在偏差,责任落实不够,目前仍有100余家5000吨以下小淀粉企业仍在运行,不但消耗了大量的地下水资源,而且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严重制约着固原市的污染减排工作和可持续发展。

  自治区有关部门、固原市及各县(区)和企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淘汰生产工艺落后的马铃薯淀粉企业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淘汰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原则。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快推进淀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促进水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确保完成“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

  (二)总体目标。到2012年底前,对固原市现有年产5000吨以下马铃薯淀粉企业,全部淘汰;到2013年底前,对年产5000吨至10000吨(不含10000吨)的马铃薯淀粉企业,全部淘汰;2012年开始,对年产10000吨及以上淀粉企业进行重组和升级技术改造,开工建设废水深化治理工程,2013年底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实现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固原市及各县(区)人民政府担负本地区淘汰工作职责,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淘汰任务、拆除生产设施装置,防止生产设施装置转移重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行动,做好彻底断水、断电、拆除主要设施和吊销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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