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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交易平台建设和监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市场交易平台建设和监管工作的通知
(浙政办发〔2012〕4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科学有序发展我省土地有形市场,完善土地市场管理制度,规范土地市场交易行为,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土地市场交易平台建设和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工作部署,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有关规定,以“统一交易平台、统一市场准入、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监督管理”为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平台建设、强化信息服务、完善交易规则、健全监管体系,努力构筑规范透明、便捷高效的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的土地市场交易平台,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交易环境,全面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土地市场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土地市场交易平台。
  1.规范土地市场交易平台设置。按照主体合法、程序合法、管办分离的原则,将土地公开出让的事务性工作纳入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第55号令)等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政府负责。2012年底前,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工业用地和其他类型土地出让必须统一由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实施,除杭州市萧山区、余杭区和宁波市鄞州区外,其他原来由区级平台实施土地交易事务的一律整合到设区市级平台实施。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处理土地交易平台整合过程中涉及的体制机制问题,按时完成土地交易平台整合工作。
  2.逐步推广工业用地网上挂牌交易。总结推广杭州市区工业用地网上挂牌出让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扩大工业用地网上挂牌出让试点。2012年9月底前,杭州市应全面推行工业用地网上挂牌交易试点工作,建立市县两级联网的工业用地网上挂牌系统。待条件成熟后,在全省范围内推广,逐步实现工业用地网上公告、网上报名、网上交易。
  3.加快构建土地出让在线监管平台。加强对土地出让方案、公告内容、地价、竞买人资格、出让程序和实施情况的全面监管,逐步实现土地出让公告网上在线审查系统、网上挂牌系统与批后监管系统的信息资源整合,加快构建包括土地交易、合同签订以及履约情况的全程在线监督平台。
  (二)规范土地市场交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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