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石政办函〔2012〕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11年,全市各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
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为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建设和谐石家庄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石家庄市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实施办法》,2011年12月市政府对全市43个行政执法部门和24个县(市)、区人民政府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评议考核。经过认真审核和全面考评,市政府决定对藁城市、市公安局等25个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拼搏,扎实工作,积极探索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认真落实2012年依法行政目标任务,为加快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
201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名单(按排名先后)
一、先进县(市)、区(9个)
藁城市人民政府
辛集市人民政府
新乐市人民政府
栾城县人民政府
井陉县人民政府
桥西区人民政府
赞皇县人民政府
鹿泉市人民政府
裕华区人民政府
二、先进市政府部门(16个)
(一)一类执法部门(9个)
市公安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城乡规划局
市卫生局
市供销合作社
市环境保护局
市农业局
市房管局
市物价局
(二)二类执法部门(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