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八、生态惠民工程
(一)“绿满八桂”造林绿化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4亿元,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
目标任务:重点支持通道绿化、城镇绿化和村屯绿化,加快生态建设步伐。
牵头单位:自治区林业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二)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2.8亿元,由中央财政补助。
目标任务:在35个县开展以林草植被保护和建设、草食畜牧业发展、小型水利水保为主要建设内容的石漠化治理工程。
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三)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7.6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8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89亿元。
目标任务:对全区8200万亩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公益林进行补偿。
牵头单位:自治区林业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四)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2.5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54亿元。
目标任务:完成农村户用沼气池12万座建设。
牵头单位:自治区林业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五)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4.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9亿元、市县筹措0.6亿元。
目标任务:建设500个村(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牵头单位: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九、文化惠民工程
(一)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示范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6亿元,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
目标任务:建设1000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
牵头单位:自治区文化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广电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二)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0.3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0.27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0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