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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的通知

  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3. 国有工矿棚户区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6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0.81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81亿元。

  目标任务:计划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6246套,解决和改善棚户区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4. 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0.7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0.38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38亿元。

  目标任务:计划改造0.38万套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善国有林区和林场职工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牵头单位:自治区林业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5. 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3.3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27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06亿元。

  目标任务:计划改造2.52万套国有垦区危旧房,改善国有垦区职工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牵头单位:自治区农垦局。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6. 新建廉租房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8.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9.4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9.4亿元。

  目标任务:计划新建廉租房3.76万套,解决和改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

  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二)农村危房改造(含茅草树皮房)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35.8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2.7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4.98亿元、市县筹措8.2亿元。

  目标任务:力争改造20万户农村危房(含茅草树皮房约2.5万户,筹措资金6.2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47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75亿元、市县筹措1亿元,2012年6月底前要全部改造完毕),解决和改善农村住房安全,其中优先解决残疾人住房安全问题。

  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残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六、土地整治惠民工程

  (一)桂中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治理示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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