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任务:专项用于已建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通水、通路、危旧房改造和移民新村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库区移民生产生活条件。
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库移民管理局。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六)农村安全饮水解困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8.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3亿元、市县筹措3.5亿元。
目标任务:解决300万农村人饮安全困难问题。
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七)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2.3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2亿元。
目标任务:推进1000座小型病险水库建设,完工35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水库工程的运行安全,提高项目所在地受保护地区的防洪标准,保护下游耕地,增加农田灌溉供水量,保障工业和居民生活用水。
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八)贫困地区“易地搬迁、无土安置”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4.2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1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25亿元、市县筹措1.9亿元。
目标任务:利用县城和乡镇的闲置荒地,重点安置山区人均耕地0.5亩以下有能力的贫困户。
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扶贫办。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五、安居惠民工程
(一)城镇保障性安居项目。
1. 公共租赁住房等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5.9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4.97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亿元。
目标任务:计划新建公共租赁住房5.5万套,解决农村中小学老师、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农民工等住房问题;新建农村中小学老师住房4.16万套,其中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中解决1.66万套,从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宿舍中央预算内基建项目中解决0.5万套,从建设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集资建房等项目中解决2万套。
牵头单位: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2. 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8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67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2亿元。
目标任务:计划改造城市棚户区2.06万套,解决和改善棚户区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