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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的通知


  目标任务:对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能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在岗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

  牵头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九)“雨露计划”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0.3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0.27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05亿元。

  目标任务:补助大石山区和非大石山区的贫困家庭子女各1万人参加职业学历教育;补助“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改革试点县贫困家庭“两后生”0.6万人参加职业教育。

  牵头单位:自治区扶贫办。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四、强基惠民工程

  (一)千村公路通畅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2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5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亿元、市县筹措10亿元。

  目标任务:新开工1000个左右建制村通沥清(水泥)路建设,建设里程4500公里以上。

  牵头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二)农村屯级道路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5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5亿元。

  目标任务:修建屯级道路2000条2500公里。

  牵头单位:自治区扶贫办。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时间:2012年1月-2013年12月。

  完成时间:2013年12月。

  (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4.5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28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2.28亿元。

  目标任务:加大对25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投入,进一步改善农田灌溉条件,促进稳粮增收。

  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四)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4.6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75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75亿元、市县筹措0.19亿元。

  目标任务:建设堤防护岸150公里,完工项目60个,保护人口80万。

  牵头单位:自治区水利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五)大中型水库移民新村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3.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5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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