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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的通知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六)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亿元,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

  目标任务:对全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和示范特色职业院校建设给予补助。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七)高校学生资助项目。

  1. 高校国家奖学金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0.06亿元,由中央财政补助。

  目标任务: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约750名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2. 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0.78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0.66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12亿元。

  目标任务: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约1.56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3. 高校国家助学金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3.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3.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6亿元。

  目标任务:按规定的补助标准,资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约13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4. 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奖学金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0.1亿元,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

  目标任务: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约0.2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5. 大学新生路费生活费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0.1亿元,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

  目标任务:对考上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路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进行资助。

  牵头单位:自治区教育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八)职业培训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0.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0.3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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