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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的通知


  目标任务:继续保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全面覆盖,将参合率巩固在90%以上。

  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1.2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9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3亿元、市县筹措0.9亿元。

  目标任务:保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年人均标准达到25元,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居民的健康权益。

  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三)艾滋病防治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2.5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5亿元。

  目标任务:推进艾滋病攻坚工程,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遏制艾滋病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教育厅、公安厅、司法厅、人口计生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四)地中海贫血防治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26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1.06亿元、市县筹措0.2亿元。

  目标任务:1.在14个市开展地中海贫血筛查,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26亿元;2.在全区109个县(市、区)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筹措资金0.8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6亿元、市县筹措0.2亿元;3.农村孕妇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疫病筛查试点工作,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2亿元。

  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五)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1亿元,由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

  目标任务:支持全区一批政府办或公立医院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实现到2013年底城区每个街道办事处或每3万到10万名服务人口范围有1所标准化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方便群众就医。

  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发展改革委。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六)农村改厕项目。

  资金来源:筹措资金0.64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0.5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0.14亿元。

  目标任务:开展农村改厕项目,加快农村厕所无害化进程,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逐步改善农村卫生环境。

  牵头单位:自治区卫生厅。

  配合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实施时间:2012年1-12月。

  完成时间: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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