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组织实施在校大学生助学金项目,省振兴办会同各高校具体承办。实施院校包括省内的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延安大学、陕西中医学院、西安医学院等。学校组织学生网上报名,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公开考试考核。拟签约人员名单由市、县人社部门向社会公示后报省人才交流中心汇总审核,经省振兴办批准后下发批复文件。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录用学生签订服务协议书。录取学生通过所在学校集中向省振兴办申请助学资金。学生毕业时无违反协议行为,持协议书、毕业证、报到证到签约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安置工作,不再另行考试。
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学历教育资助项目,省振兴办具体承办,相关院校配合。各市振兴办负责学历资助项目的政策宣传、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振兴计划学历资助项目报考人员登记表》,由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报各市振兴办审核,各市振兴办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汇总后报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案。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商教育厅相关机构落实院校,按成人高考方式进行不脱产学历教育。对通过成人高考报到注册的人员,其所需学费的70%由省振兴办直接向学校支付,其余部分在取得文凭后一次性全额报销。
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振兴计划招录大学生岗前培训和后续培养项目。⑴、岗前培训:对2012年振兴计划招录和助学金项目到基层报到的各高校毕业生进行上岗前培训,培训课程以“三农”政策与法律法规为主,同时结合基层教育、医疗卫生、农林水等方面情况进行区分教育;⑵、后续培养培训:对参加振兴计划2010年底以前到岗,并一直在基层单位工作的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后续培养培训,培训名额为1000名,培训课程以专业知识为主,在专业院校内实施。
以上两项培训由省振兴办组织、各市负责落实本市学员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培训结束,考核合格后统一颁发证书。所需经费(含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等)在省级振兴资金中列支。从今年开始要求各市在省组织后续培养培训之外,自行再组织一部分参加振兴计划人员的后续培养,培训方法自定,经费从市级振兴资金中列支。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