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级有关部门:
《2012年〈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对于改变基层人才匮乏的现状、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要将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明确责任,通力协作,共同推动工作开展。省实施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2012年《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十二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陕政办发〔2011〕46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1、计划为我省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乡镇卫生院、基层农技站所、文化站、水利管理站等统一招录1500名高校毕业生,实施范围主要是国家、省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2、计划资助500名省内高校2013、2014两届毕业、家庭困难的师范、医学或者涉农专业统招本科生。
3、计划资助2000名乡镇、街道办事处事业单位35岁以下、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的工作人员,通过成人教育方式提高学历层次。
4、计划对当年参加振兴计划招录的高校毕业生约1500人和参加助学金项目并已签约到基层的2012届毕业生约500人,总计约2000人进行岗前培训;对参加振兴计划2010年底以前到岗,并一直在基层单位工作的从医从教从事农技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共计约2000人进行后续培养培训,其中省级承担1000人,市级承担1000人。
二、实施步骤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目标任务分项实施。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实施医疗卫生、教育、涉农和文化等专业招录优秀高校毕业生项目。此项目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三支一扶”项目合并执行。各县(市、区)对拟招录人员的专业、岗位、数量等进行调查摸底,确定需求计划,医学专业中的医学影像、医学检验、药学和护理等四个专业可放宽至大专学历。由各市振兴办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各市需求的基础上,研究制定2012年招录计划,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考工作。为解决基层临床医学、畜牧兽医等部分专业人才短缺和急需问题,可由省振兴办牵头各基层单位统一赴外地招聘。招聘工作结束后,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录用的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复,并予以公示。按照批复,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集中与被招录人员签订就业服务协议书。被招录人员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报到证等到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由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派至所签约县区。省振兴办对国家、省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按当年振兴计划实际招录到岗人数给予一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