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陕西电网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
(陕发改运行〔2012〕371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省电力公司、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有序用电管理,确保陕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需求,根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2012年陕西电网有序用电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2012年陕西电网有序用电方案
为加强和规范有序用电管理,优化配置电力资源,保障重要用户电力供应,提高电力供应保障能力,满足全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的电力需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当电煤库存量低于7天(可用天数按机组额定容量的85%负荷率对应日电量的耗煤统计)或其它各种原因引起的全网或局部电网电力、电量供应不足时,启动本方案。
二、编制原则
1、坚持安全稳定的原则。确保电网安全和社会经济稳定,将电力供需矛盾给人民生活和经济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2、坚持有保有限的原则。对拖欠电费的电力客户实行停产让电;要求高耗能、低产出的客户严格实行错避峰用电;对高耗能限制类、淘汰类在缺电时段实行限制或停止供电;确保各类优先保障客户的用电需求。
3、坚持注重预防的原则。密切跟踪掌握电网供应能力和用电需求变化,提前预防,按照电网实际出力水平均衡调减(增)用电指标,确保有序用电方案实施后电力供需平衡并略有裕度。
三、调控指标
预计2012年陕西电网最高用电负荷为1580万千瓦。为应对极端情况,陕西电网有序用电方案按照最大调控负荷474万千瓦(占最高用电负荷的30%)的指标编制,调控负荷等级按照电力缺口严重程度分为四级:I级(红色474万千瓦)、II级(橙色320万千瓦)、Ⅲ级(黄色160万千瓦)、IV级(蓝色80万千瓦)。
各级供电单位应根据调控指标参考值,结合本供电区域电力供需平衡状况以及影响供电等因素确定最大可调控负荷,制定当地电网的有序用电方案,并报同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