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公布第二批海洋渔业船员培训机构名单的通知
(闽海渔〔2012〕132号)
各市、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
为进一步做好渔业船员培训工作,规范培训机构管理,确保培训质量,夯实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基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渔业船员发证规定》和《
关于开展海洋渔业船员培训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通知》(国渔政(船)〔2010〕26号)等有关法规和文件规定,经过考核,晋江市深沪镇渔业协会(地址:晋江市深沪后山渔港路22号)符合三级培训机构资质认定标准,认定为海洋渔业船员三级培训机构(仅限于开展普通渔业船员专业训练培训项目),现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