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我区十亿元工业企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发〔2012〕2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加快推进我区十亿元工业企业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加快推进我区十亿元工业企业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桂发〔2009〕35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抓大壮小扶微工程的意见》(桂发〔2012〕1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区“十亿元工业企业工程”(培育发展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100亿元以下工业企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实施“十亿元工业企业工程”,是我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工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创新实践,是推进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的必然要求。通过大力推进“十亿元工业企业工程”,加快培育发展一大批主业突出、经济效益好、品牌知名度高、国际竞争力强、辐射带动作用大、发展后劲足的优势工业企业,对推动我区工业实现新跨越、迈上新台阶,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主要目标
坚持培育与引进相结合,以现有知名品牌和特色产品的亿元企业为重点,通过项目建设、技术改造、要素扶持等途径,迅速培育壮大一批10亿元以上企业;有效发挥区位、资源、产业等优势,通过引入中央企业、国内著名企业、境外大型企业的大投资大项目,发展一批10亿元以上企业。到2015年,培育新增10亿元以上企业130家,引进发展10亿元以上企业70家,使全区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总数达到320家以上(具体企业名单由自治区工信委分批公布)。其中:100亿元以下50亿元以上企业25家,50亿元以下30亿元以上企业38家,30亿元以下10亿元以上企业258家。
三、发展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