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目标任务及年度安排
(一)目标任务。
我区已把甘蔗良种良法及推广示范、优质高产油茶林基地建设及低产改造、高产优质桑蚕种植、高产木薯种植(间套种)、百香果种植、八角林低产改造、名优特中药材规范种植、双季葡萄种植、耐寒罗非鱼养殖、规范化养兔、家禽家畜(以养鸡、山羊、猪为主)养殖、竹子种植及低改、有机(生态)茶叶种植等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列入第一批“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积极扶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对条件成熟的将继续列入“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给予重点扶持。鼓励探索扶持贫困村发展以旅游等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新路子,拓宽扶贫对象增收渠道。主要任务有:
1.建成10片以上特色产业示范工程基地。
2.扶持100家以上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扶贫龙头企业。
3.建立1000个产业化扶贫示范村。
4.建立3000个贫困村产业化“一村一品”产业群(带)。
5. 扶持3个以上第三产业扶贫示范点。
(二)年度安排。
2011-2014年每年启动建设一批产业化扶贫示范村;2011-2013年建设第一批整村推进1500个贫困村“一村一品”优势特色产业群(带);2013-2015年建设第二批整村推进1500个贫困村“一村一品”优势特色产业群(带);2011-2015年每年扶持一批扶贫龙头企业。5年内建立1000个以上产业扶贫示范村,3000个“一村一品”优势特色产业村,扶持3个以上第三产业扶贫示范点,扶持100个以上扶贫龙头企业。
(三)资金投入。
1.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建设“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基地,平均每年投入资金0.6亿元,小计3亿元。
2.扶持113家扶贫龙头企业:每年投入政策性扶贫贴息资金4000万元,小计2亿元。
3.3000个贫困村产业发展:平均每村投入资金35万元,小计10.5亿元。
4.非贫困村扶贫对象产业发展:平均每年投入资金2500万元,小计1.25亿元。
以上合计共需16.75亿元,扣除2011年投入的2.1亿元财政扶贫资金,2012-2015年共计14.65亿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把发展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要具体抓,把责任落实到各级和各单位,确保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扎实有效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