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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目标任务及年度安排

  (一)目标任务。

  我区已把甘蔗良种良法及推广示范、优质高产油茶林基地建设及低产改造、高产优质桑蚕种植、高产木薯种植(间套种)、百香果种植、八角林低产改造、名优特中药材规范种植、双季葡萄种植、耐寒罗非鱼养殖、规范化养兔、家禽家畜(以养鸡、山羊、猪为主)养殖、竹子种植及低改、有机(生态)茶叶种植等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列入第一批“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给予重点扶持。鼓励各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积极扶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对条件成熟的将继续列入“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给予重点扶持。鼓励探索扶持贫困村发展以旅游等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新路子,拓宽扶贫对象增收渠道。主要任务有:

  1.建成10片以上特色产业示范工程基地。

  2.扶持100家以上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扶贫龙头企业。

  3.建立1000个产业化扶贫示范村。

  4.建立3000个贫困村产业化“一村一品”产业群(带)。

  5. 扶持3个以上第三产业扶贫示范点。

  (二)年度安排。

  2011-2014年每年启动建设一批产业化扶贫示范村;2011-2013年建设第一批整村推进1500个贫困村“一村一品”优势特色产业群(带);2013-2015年建设第二批整村推进1500个贫困村“一村一品”优势特色产业群(带);2011-2015年每年扶持一批扶贫龙头企业。5年内建立1000个以上产业扶贫示范村,3000个“一村一品”优势特色产业村,扶持3个以上第三产业扶贫示范点,扶持100个以上扶贫龙头企业。

  (三)资金投入。

  1.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建设:建设“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基地,平均每年投入资金0.6亿元,小计3亿元。

  2.扶持113家扶贫龙头企业:每年投入政策性扶贫贴息资金4000万元,小计2亿元。

  3.3000个贫困村产业发展:平均每村投入资金35万元,小计10.5亿元。

  4.非贫困村扶贫对象产业发展:平均每年投入资金2500万元,小计1.25亿元。

  以上合计共需16.75亿元,扣除2011年投入的2.1亿元财政扶贫资金,2012-2015年共计14.65亿元。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把发展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要具体抓,把责任落实到各级和各单位,确保贫困地区优势特色产业扎实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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