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十二五”期末,全区连片特困地区、3000个实施整村推进的贫困村,都形成一定规模的优势特色产业,所有就地开发的扶贫对象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含享受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政策待遇的县,下同)、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均高于全区平均水平,有条件的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扶贫对象的人均纯收入接近本村平均水平。
四、重点工作
(一)石漠化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石漠化地区人均耕地少,易旱易涝。石漠化地区实施产业化扶贫的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坡改梯(土地整治)工作,增加农民有效土地耕作面积,增加地头水柜、滴灌等水利设施,因地制宜,发展耐旱的林地经济、山地经济作物、特色优质的油茶、核桃、中药材、茶叶、桑蚕、木薯、家禽家畜等种养业或小型加工业(如手工编织等)项目;二是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加强劳务输出。
(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特色产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十百千”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为重点,围绕自治区确定的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集中力量扶优扶强,在全区范围内建立10片以上特色优质高效、连片在1000亩以上的种植基地或特色高效的养殖示范基地,每片示范基地辐射覆盖贫困户1000户以上,户人均纯收入比2010年增加一倍以上,示范基地实现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培育出100家以上年销售额在1亿元以上,具有较强带动能力的扶贫龙头企业,到“十二五”期末,辐射带动的贫困村农户数增加1倍以上,农户增收1倍以上。对成长性好、产业关联度高、带动能力强的区域性龙头企业,予以重点扶持。通过产业扶贫示范基地和扶贫龙头企业带动,建立1000个以上产业化扶贫示范村。
(三)3000个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十二五”期间,全区确定3000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一次规划,分两批实施,每批实施1500个村,5年一次性验收。在这些贫困村中,产业开发与基础设施建设并重,每个村的产业开发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不少于35万元,扶持一批适合当地发展、效益较好的“一村一品”、“一乡一品”特色优势品种,建成一批产业群(带)。
(四)积极探索扶持贫困村发展以旅游等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发展新路子。
“十二五”时期,要探寻扶贫产业与旅游业内在联系和结合点,积极参与乡村旅游、民族民俗风情旅游、观光旅游、休闲度假旅游等与贫困村紧密相关的旅游开发。在深度开发乡村旅游产品中探索扶持的渠道,从旅游基础设施、服务设施、旅游线路等设施建设和旅游商品开发方面进行扶持。在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方面,探索对贫困村干部群众开设旅游培训专题班,加强对农业旅游示范点和乡村旅游服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拓展与更新其知识,增强其创新意识与能力。鼓励探索对其他第三产业的扶持途径,努力拓宽扶贫对象的增收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