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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2012年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国家2012年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高新区科经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工信部《关于印发<2012年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要求,现组织申报国家2012年两化深度融合专项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以下简称“两化深度融合”)专项资金是中央财政安排、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门预算、用于支持两化深度融合重点项目的资金。

  专项资金的主要目的是围绕工业转型升级的目标任务,通过支持需求迫切、预期效果显著、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两化深度融合重点项目,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

  专项资金采用项目补助方式。对项目的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30%,补助额度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专项资金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项目申报、专家初评、答辩复评、政策核定、签订合同、拨付资金、组织验收、监督检查等环节。

  二、项目方向

  2012年度专项资金支持以下三个方向的项目:

  (一)信息化综合集成创新。支持工业企业关键业务环节信息化的综合集成及模式创新,重点支持大规模个性化制造、精益制造、准时制造、敏捷制造、虚拟制造、网络制造、综合集成制造、按需制造等模式创新。

  (二)产品信息化和服务型制造。支持提高工业产品的信息化水平,实现工业产品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支持工业企业基于工业产品的信息化,建设面向产品的在线服务、状态监控、故障诊断、远程维护等信息系统。

  (三)面向产业服务与行业管理的信息化服务。支持针对研发设计、企业管理、共性技术、信息服务、交易服务、电子商务、工业物流、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环节,面向产业链、产业集群、行业性和区域性的信息化服务项目。支持民爆行业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建设。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原则上为济南市注册的企业。所申报的项目应为正在实施的项目或是2012年内可以正式开工建设的项目,并且在两年内能够实施完成。鼓励采用安全可控的软硬件系统的项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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