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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转发喀什地区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1、旅游行业。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不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或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旅行社将旅游业务介绍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的;旅游经营者未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的;旅游经营者使用的车辆和驾驶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地区旅游局负责,安监局配合)

  四、时间步骤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从2012年4月中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4月中旬-5月底)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本县市、本行业(领域)的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送地区安委会办公室。要迅速层层动员部署,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尽快全面启动。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集中打击阶段(6月-7月)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制定的实施方案,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公开严惩一批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各县市、地直各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发动群众和媒体举报,并做到有举必查、查实必惩、惩处必严。

  地区各主要单位举报电话:
  地区安监局:2826123,局长电话:13579301384 ;
  国土局:2824149,局长电话:13909981529;
  交通局:2964151,局长电话:13999087698;
  经信委:2822170,局长电话:13999088301;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539595,局长电话:13909989555:
  工商局:2522345,局长电话:13909983399;
  旅游局:2825060,局长电话:13899121369,18609987369;
  质监局:2568028,局长电话:18709983368;
  公安消防局:2536882,副支队长电话:15099011777。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多渠道的检查督查活动,督促各单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要重点加强对已关闭和停产整顿、整合技改生产经营建设单位的抽查复查。地区安委会将组织有关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地区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对相关工作进一步作出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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