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围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突出公共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公共医疗、公共文化等领域的标准;
7、围绕公共安全,突出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制定地方标准的其他技术要求。
三、报送要求
1、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本行业、本地区的实际,充分发挥产学研等各方面的力量,认真分析,全面考虑建立实施地方标准的需求,突出重点,做好标准的规划和选项工作。
2、各单位对报送的项目要从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标准性质等方面作出充分论证,确保规划的可行性。
3、报送项目单位应认真填写《山东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一)、《山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表(建议)》(附件二)、并编制标准草案。报送单位要将以上三个文件的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档报送归口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所在地市级质监局或省直有关部门统一审核汇总后报送省质监局标准化处。报送时间截至到2012年5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兆宏 牟海宁
地址:济南市历阳大街6号
邮政编码:250002
电子邮箱:muhn@12365.sd.cn
联系电话:0531-89012082 89012088
附件:一、山东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二、山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表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一:
山东省地方标准项目建议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制定□ 修订□ 被修订标准号
标准性质: 强制性□ 推荐性□
起止时间:
申请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省级行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