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从严整治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各县市、乡镇要针对农村地区在赶集、探亲、红白喜事、学生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易发生低速载货汽车、电瓶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无牌无证的特点,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重点查纠,特别是要坚决杜绝违法载运学生的行为。按照“铁的意志、铁的措施、铁的纪律、铁的手段”工作要求,加大查处超速、不按交通信号通行、逆行、疲劳驾驶、报废拼装车上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联合治理超限超载的工作力度。进一步严格对行人、非机动车的通行管理,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3、从严管控重点车辆的行车秩序。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对客运、公交、出租、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重型货车和半挂牵引车等重点车辆的路面管控。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合理安排警力,加大巡逻密度,提高路面“见警率”,坚决做到见违必纠,降低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率。各级交通运管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和客运站场把好出站关,加强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监管,确保客车出站不超员。同时,做好客运市场监管,重点打击客运站外和人员集散地非法违法载客行为。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抽检抽查,对违规运输的,要依法严格处罚并及时纠正。
4、从严管控试运行喀-和高速公路行车秩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突出重点路段和重点时段的管控,加大重点路段的巡逻密度,加强对重点车辆的监管,用好用足现有的路面监控固定、车辆卫星动态监控、雷达测速动态监控等有效科技手段,全力整治试运行的喀-和高速公路超速、违法超车、占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通道、违法停车和上下客等交通违法行为。地区路政海事局要会同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治理超载超限。通过严格管控促使我区试运行的高速公路、国省道行车秩序明显改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4月30日)。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县市人民政府要迅速动员部署,制订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宣传教育,把整治工作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企业、每一名驾驶人、每一位监管人员,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各县市将细化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4月28日前报地区专项行动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阶段(5月1日-5月31日)。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地区公路建设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急弯陡坡路段和交通事故频发路段、存在严重交通违法的运输企业和驾驶人进行全面深入的隐患摸底排查,建立台帐,确保排查结果全面到位。认真分析本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的规律和特点,查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明确整治重点,力争取得实效。排查情况于5月25日前报地区专项行动办公室,由地区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汇总后上报自治区专项行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