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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喀什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喀署办发[2012]7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部门:

  《喀什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喀什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努力杜绝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事故总量,深刻吸取我区发生的“8.5”和“3.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促进全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好转,结合喀什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实际,根据《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新政办发[2012]47号),制订喀什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机制,确保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交通事故频发路段隐患得到有效治理,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起数明显下降,坚决遏制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本次专项行动由喀什地区行署统一部署,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 长:热甫卡提·努热合曼 地委委员 副组长:周世伟 行署副秘书长成 员:阿不都西库 地区安监局局长 李红江 地区交警支队支队长 缑建伟 地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尼加提 地区运管局局长何 平 喀什公路管理局局长马志新 叶城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多力坤·祖农 路政海事局局长牛俊民 地区住建局局长依米提·牙生 地区农机局局长穆特力甫·阿布都克热木 地区教育局局长艾尔肯·麦麦提 地区工商局局长高 翊 地区旅游局党组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交警支队李红江支队长担任。地区安委会办公室(地区安监局)负责综合协调,地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承担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日常工作。各级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路政、安监、工商、教育、旅游、农机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互相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地区行署的统一部署牵头负责,县市安委会办公室(安监局)负责综合协调,县市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交警大队)具体组织实施,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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