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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实施综合改革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16、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城乡一体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优化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推进名校和优质资源的集团化,探索公办民助、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多种办学途径。
  17、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全面落实全市创新社会管理的有关文件要求,推进街道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全面推行“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社区管理服务模式,大力推进“扁平化”社区管理工作,全面建立网格化综合服务体系;创新公共资源配置方式,优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创新供给模式,扩大供给主体。
  18、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全市保障和改善民生十大体系实施意见;加快形成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提高社会保障能力;建立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做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衔接工作,将被征地人员全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全覆盖;逐步实现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与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医疗互助以及商业保险等制度之间的有机衔接,完善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制度,推进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推进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逐步实现基金筹集、政策待遇、经办服务、定点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五统一”;推动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改革公费医疗制度。
  (五)实现干部人事制度和事业单位改革的新突破
  19、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全市党建工作创新工程的有关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以选拔任用机制更加优化、管理监督机制更加有效、考核评价激励机制更加科学为重点,建立完善充满生机活力的选人用人科学机制。开发园区和功能区的干部实行全员聘用制;加大党外干部的培养和任用力度,完善部门与区县干部的交流机制,拓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园区干部交流通道。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形成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符合事业单位特点和人才成长规律的人事管理制度,实现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
  20、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工作部署,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整合资源、明确功能、规范管理、改革运行机制,激发事业单位活力。依据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具体分类标准和目录,结合南京实际,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深化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针对不同类别实施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和财政经费等方面的配套改革。撤并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推进事业单位综合设置,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推进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试点,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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