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犁州直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稳定奶业发展意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伊州政办发〔2009〕53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霍尔果斯、都拉塔口岸管委会:
《伊犁州直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稳定奶业发展意见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伊犁州直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稳定奶业发展意见任务分解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奶业发展的意见》(新政发〔2009〕27号)精神,稳定和促进伊犁州奶业持续健康发展,4月24日,州人民政府召开了伊犁州生鲜乳质量安全管理协调会议,提出了扩大乳品消费、全面推进学生饮用奶计划、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帮助乳品企业渡难关、稳定奶农生产、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一系列稳定奶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为确保稳定奶业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尽快取得实效,自治州人民政府成立了自治州稳定奶业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结合各有关单位职责,对稳定奶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行了任务分解。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各自任务职责,制定出本行业规范要求方案,明确各项政策落实的责任人和承办人,确保在2个月内将各项政策措施完全落实到位。自治州人民政府将对任务分解的执行情况进行立项督查,并在今年7月份对各项工作进行小结,通报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分解任务如下:
一、州发改委
全面推进学生奶饮用计划。负责完成学生饮用奶产品价格核定工作;负责测算、核定食品企业在研发生产添加乳制品的产品价格,做好乳制品市场价格监测,建立原料奶收购定价机制;发展壮大奶农合作经济组织,负责落实国家扶持奶业发展的相关项目资金,并向奶农合作经济组织倾斜。
责 任 人:宋晓东 联系电话:8021101
承办处室:医药和服务价格管理处
二、州财政局
负责落实2009年自治州“学生奶饮用计划”补贴专项资金;原料奶收购及乳品企业原料奶收购贷款贴息资金、奶粉储备专项补助资金、乳品企业区外开拓市场储运专项资金,牵头组织畜牧、教育等部门制定“学生奶饮用计划”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会同畜牧部门,落实国家奶牛良种补贴、后备奶牛饲养补贴及自治区扶持奶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时下达各项补助资金,做好资金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