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二类城市(阿图什)语言文字评估达标迎检工作的通知
(克政办传〔2010〕81号)
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州直各有关单位:
自治区语委将于2010年12月中下旬对自治区二类城市(阿图什)的语言文字工作进行评估。为认真做好迎接自治区二类城市(阿图什)语言文字评估达标验收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要高度重视。近年来,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州、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细则》,语言文字各项工作进一步规范,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自治区二类城市(阿图什)语言文字评估达标验收工作,是对近几年开展工作的检验,必将会进一步促进语言文字工作。阿图什市和州直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迎接检查的各项工作,争取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自治区的评估验收。
2、要做好准备。按照《自治区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细则》的要求,并经自治区语委同意,克州工商局、克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克州广播电视局、克州文体局、克孜勒苏报社、克州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克州师范学校(克州三中)、克州人民医院、中国移动克州分公司和阿图什幸福街道办事处、阿图什光明街道办事处、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地税局、市城建局、市第四中学、市第二小学、市中心幼儿园、帕米尔路商业一条街,共20个党政机关、新闻单位、学校、公共服务行业作为自治区必检单位。上述单位和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全面做好各项工作。
3、要认真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工作。阿图什市人民政府、州直各单位,特别是自治区重点检查的单位,要切实做好各项工作,按照《自治区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细则》的要求,立即着手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强化档案管理,形成书面汇报材料。
4、进一步做好检查监督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街道办事处要根据有关要求,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语言文字的工作情况进行再检查、再督促。
5、掀起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新高潮。自治区检查期间,州、市各部门特别是必检的单位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努力掀起迎接自治区达标验收工作的热潮,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附件:1、自治区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