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冬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将冬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研究本地、本部门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县(市)政府要全面负责本县(市)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各县(市)在部署节能减排墙改保温工作时,必须统筹考虑消防安全问题,选用质量过关、防火性能符合要求的产品,对材料不过关的外保温工程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高层、公共建筑,暂不进行外保温系统施工;对无主管单位、复杂产权建筑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基础消防设施不到位、防火条件差的区域性公共隐患问题。各县(市)要加大投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分管负责人要靠前工作、检查督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配合支持。
二是部门联动,形成强大合力。各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部门要严把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关口,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装修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宣传和贯彻《
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同时加大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和电焊、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把建筑户外广告设置审查关,对妨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不得批准;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冬季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任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义务宣传教育工作,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质监、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消防产品生产、销售领域的监督检查;乡镇政府、街道办、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棚户区、出租屋、“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隐患排查整治和治安联防,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
三是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各县(市)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除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地方负责人和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实际控制人和上级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