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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州百日冬季防火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冬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将冬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研究本地、本部门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县(市)政府要全面负责本县(市)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各县(市)在部署节能减排墙改保温工作时,必须统筹考虑消防安全问题,选用质量过关、防火性能符合要求的产品,对材料不过关的外保温工程或不具备施工条件的高层、公共建筑,暂不进行外保温系统施工;对无主管单位、复杂产权建筑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基础消防设施不到位、防火条件差的区域性公共隐患问题。各县(市)要加大投入,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协调解决,分管负责人要靠前工作、检查督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配合支持。

  二是部门联动,形成强大合力。各行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监管职能,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设部门要严把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关口,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装修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工作,重点宣传和贯彻《民用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暂行规定》,同时加大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管理和电焊、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把建筑户外广告设置审查关,对妨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不得批准;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担负起中小学生、进城务工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的冬季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培训任务;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义务宣传教育工作,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质监、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消防产品生产、销售领域的监督检查;乡镇政府、街道办、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棚户区、出租屋、“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隐患排查整治和治安联防,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

  三是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各县(市)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除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地方负责人和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实际控制人和上级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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