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深化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
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和公共安全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结合进一步贯彻落实《
突发事件应对法》,加大新闻媒体的宣传力度,各涉灾部门要做好各相关领域的安全宣传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制定《2011-2015年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应急管理培训基地的作用,推动全州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深入开展。联合相关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及以干代训工作;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各县(市)、各部门相关人员参加应急管理专业知识培训。教育部门的各类培训,要安排应急管理课程。各部门要针对业务范围内易发突发事件,对本行业、本系统干部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
二、加强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进一步规范应急管理业务工作
结合自治区应急平台综合应用系统的推广和部署,积极配合自治区应急平台综合应急系统建设工作,依托政府专网,进一步完善应急信息报送、分类、统计功能。充分利用应急处置跨组织、跨部门、多单位协同工作的特点,把分散在不同系统,不同行业的信息资源,通过整合,实现应急业务的流转和数据共享。规范应急系统的信息报送、应急值班、查询统计、预案管理和通知公告等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数字化管理,动态监管,从而实现业务协同。结合克州实际,制定可行方案,尽快完成克州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报送和共享机制
各县(市)、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克州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克州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的通知》(克政办传〔2010〕57号)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流程,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信息现象的发生。认真落实应急日报、突发事件接报台帐、领导批示跟踪督查等制度,切实增强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不断建立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提高监测预警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加强突发事件发生后的信息发布、舆情分析和舆论引导工作,建立健全相关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制度,依据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通过主流媒体及时主动、公开透明地发布相关信息,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加强与驻军和武警部队间的信息交流与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