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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克州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

  按照自治区的要求,狠抓《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办法》下发后,及时组织开展对《实施办法》的学习,并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的主体责任,推动法律各项条文得到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责任制,将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发生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抓紧编制“十二五”应急体系规划

  协同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十二五”期间克州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各县(市)、各行业部门积极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本行业系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二五”规划,做好与克州应急体系“十二五”规划衔接,积极推动应急体系建设。

  (六)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一是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按照“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原则,认真研究应急救援支队和大队的运行机制,促其逐步向“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发展。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结合专业特点制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各街道、乡(镇)要积极督促辖区单位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共青团和红十字会要加强青年志愿者、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级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力量的普查登记,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登记台帐。

  二是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台帐,针对应急救援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监测预警、资源共享和高效调运机制,以满足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需要。

  三是加大预案演练力度。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组织针对性强、涉及面广的综合性应急演练,推动应急预案定期演练、重点时期演练制度化,不断提高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年内,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开展一次大规模应急演练,各级应急演练方案、演练情况要及时报克州应急管理办公室。各级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建立应急演练情况登记台帐,以便掌握情况、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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