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克政办发〔2011〕8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克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成部门及职责
2.2日常工作部门及职责
2.3 成员单位职责
3 气象灾害等级
3.1气象灾害等级的划分
4 应急预警机制
4.1预警级别
4.2 信息监测、预测与报告
4.3 预警预防行动
5 应急预案启动和响应
5.1 应急预案启动
5.2 应急响应行动
5.3 信息报送和处理
5.4 新闻发布
5.5 应急终止
6 后期处置
6.1 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检测与评估
6.2 应急总结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与装备保障
7.2 技术储备与保障
7.3 宣传、培训和演练
7.4 经费保障
8 奖励与责任追究
8.1 奖励
8.2 责任追究
9 附则
9.1 名词术语解释
9.2 预案管理与更新
9.3 预案解释
9.4 实施日期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