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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克州应急管理专家组的通知

  克州应急管理专家组的工作职责、内容、工作制度、保障措施按照《克州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执行(见附件)。专家组的日常工作安排、组织联络、工作协调等由克州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

  附件:克州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咨询和技术指导作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专家、公众三结合的应急管理决策机制,科学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推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以下简称“克州”)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专家组成员资格认定、入选及专家组运行和管理活动。

第二章 工作内容

  第三条 专家组的工作内容是,为克州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主要包括:

  (一)根据克州应急管理的有关工作安排和课题研究计划,开展或参与课题研究、专项调查、事件评估等;

  (二)受委托对突发公共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决策建议;

  (三)为应急管理各类数据库和专家库建设提供指导;

  (四)参与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

  (五)办理克州人民政府或克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应急委”)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专家组由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4大类专家组成。

  第五条 专家组成员的遴选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具备以下入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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