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创新层级监督机制,强化监督力度。完善落实经常性监督措施,建立健全定期执法检查制度、专项执法检查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和重大行政强制措施备案制度、新颁布法律法规规章周年执行情况的反馈制度。州、县(市)有关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违法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制度,健全高效投诉处理机制。建立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统计分析制度。加大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此项工作由克州政府法制办负责)
(七)保障措施
25、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要清醒地认识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领导协调,完善工作机构,配齐工作人员,认真组织,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州政府法制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县(市)政府和克州政府各行政机关贯彻本规划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贯彻本规划不力的,要严肃纪律,予以通报,并追究有关人员相应的责任。(此项工作克州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负责)
26、科学规划,分步实施。要根据本规划的总体安排,提出年度工作要点,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将本规划的规定落到实处。本规划分两个阶段实施,2010年至 2013 年为全面实施阶段,2014 年为验收总结阶段。要定期向同级人民政府、人大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此项工作克州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负责)
27、深入调研,强化指导。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作用,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作出部署和决定。克州人民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各成员单位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指导和督查,提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做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工作。(此项工作克州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负责)
28、严格执行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将依法行政考核纳入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克州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和标准,加大对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考核工作力度,做到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既推广典型、总结工作,又发现问题、交流经验,确保
《决定》及本实施意见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此项工作由克州法制办会同克州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29、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健全法制机构,使法制机构的规格、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工作任务相适应,使各项工作都能够全面落实。同时加大对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调动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各县(市)人民政府、克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法制工作要明确分管领导,配备专职的法制工作人员,充分调动法制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献计献策。(此项工作由克州编办、人事局、财政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