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基本要求
维护
宪法和法律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克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把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二、工作任务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二个五年规划,即从2010年至2014年,其主要任务:
(一)实现体制转变。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事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逐步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的转变。各级行政机关必须按照“职权法定”原则,积极履行好经济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要在四年内界定政府与部门的职责范围,凡属政府应管的事,政府要管住、管好;凡属政府部门的事,部门要管住、管好,既不能失职,也不能渎职,更不能互相推诿或把矛盾上交。另一方面,凡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够自主解决的,不要通过行政机关解决;凡市场竞争机制能够自行调节的,政府可以不加干预;凡是社会组织、行业组织、中介组织通过自律解决的事项,不要通过行政管理去解决,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在一年内建立各种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和应急机制,进一步完善《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提高政府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力争三年内要完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制度,三年内要使城市和县城基础设施、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为克州各族人民的生活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居环境。
(二)提高行政决策水平。为使行政决策具备科学性、民主性、可行性:一要建立健全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做出、变更、修改、撤销均须经过集体讨论。二要遵循行政决策的调研论证、咨询、评估、选择、决定程序,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对决策的事项、依据、实施主体、结果均应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对社会涉及面广,与人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在做出决策前,应当向社会公布,广纳民意、广听民声;对涉及州、县(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应事先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人员对其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综合论证,把决策的失误率降到最低点。三要健全决策的跟踪反馈制度。行政机关对所做出的每一项重大决策,要即时确定相应的机构、人员定期对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对新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不适的地方及时调整,对存在缺漏及时完善,既要维护决策的严肃性,又要保证决策的可行性。四要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贯彻“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统一,对越权决策或违反程序决策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要依法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