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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度克州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


  三、强化监督,全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围绕《纲要》、《决定》、《意见》,落实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重在抓实效;督促依法行政评议考核的实施;抓好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的宣传、交流、总结、推广。

  (二)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与国务院和自治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调整相衔接,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4-5月份,由州监察局牵头,组织法制、编办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行政许可执法大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的案件。

  (三)严格施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2011年,克州政府法制办要对行政执法人员采取档案资料数据库管理的模式,完善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结合新一轮执法证件换发工作。8月份以前,对克州1800名行政执法人员和400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四、畅通渠道,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纠纷

  (一)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工作,制定、完善行政复议接待制度,公示行政复议工作流程,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行政复议决定书中必须载明救济途径。

  (二)规范行政复议审理工作,继续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耐心、细致接待群众申诉,积极引导申请人、申诉人通过法定途径解决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对书面审查中发现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材料相互矛盾、双方争议较大等情形的,要认真做好行政复议调查取证工作,重大复杂案件要实地调查核实证据。

  (三)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提升办案质量和社会公信力;创新行政复议工作,以有效化解矛盾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复议案件和解、调解力度。

  (四)规范行政复议指导监督工作,加大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办理基层的咨询、请示事项。上半年,对行政复议案件较多的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年内组织旁听一次法院行政庭庭审,法制机构要在全州选取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及时推广经验。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把行政调解作为克州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完善行政调解制度,科学界定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推动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合力。力争9月份以前完成《克州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衔接配合办法》的制定;10月份,选点举办行政调解观摩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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