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象技术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破格条件
从事气象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气象技术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1)在气象专业的刊物上发表过1篇论文,或以第一作者在正式的学术交流会议上交流过1篇论文;
(2)参加并完成过1项正式立项的科研课题,并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3)在气象业务、服务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获得局级或以上表彰1次。
2、气象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破格条件
从事气象专业工作4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气象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1)在气象专业以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论文;或在正式学术会议上以第一作者交流过2篇论文;
(2)在气象业务、服务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曾获得局级以上表彰2次;
(3)以第一或第二完成人参加并完成过正式立项的科研课题,并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
四、气象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一)材料要求
1、《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请表》(格式见附件,要求双面打印);
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 一寸近照2张。
5、有关论文、技术报告、业绩、成果的复印件。
(二)考核认定程序
1、 个人申请。申请初次认定或评审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2、基层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考核鉴定意见。
3、市气象局人事部门审核。
4、考核认定工作小组考核。
(1)由 “气象初评委会”(7人以上单数)组成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小组。
(2)组织面试。由申请人向考核认定工作小组报告技术工作总结,并答复考核认定工作小组成员的提问。
(3)考核认定工作小组从德、能、勤、绩等方面对有关人员进行考核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同意票超过参加会议的人数二分之一的视为考核认定工作小组通过。并将结果写入《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请表》。
5、市气象局审批。
考核认定工作小组将《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请表》、《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一寸近照1张及单位考核认定工作小组的考核结果,向市气象局报告,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并批准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